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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喊話重罰600萬! 美福大火「輕罰6千」犯眾怒|華視新聞
新聞連結: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303/202303202156146.html
火焰在暗夜裡直竄天際,桃園美福倉儲這場大火,去年燒了整整21天才被撲滅,裡頭堆放大量肉品,經過燃燒後發出濃濃惡臭,讓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原先桃園市府揚言重罰,沒想到美福訴願成功,6百萬元罰鍰變成只要付6千元,美福大火公害自救會發起人郭姿秀說:「對全體蘆竹居民,造成財務和健康方面的損失,是沒有辦法估計的,政府卻是慢半拍而且無所作為,包括火災怎麼發生的政府不願意說清楚。」
桃園市環保局當時分2部分裁罰,首先依照空污法第32條開罰5百萬元,但是美福不服提起訴願,依據火調報告研判起火原因是電機起火,最後環保署訴委會認定,不符合法規所述的堆積物自燃要件撤銷處分,另外環保局也依照廢清法,開罰1百萬元市府訴委會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最後重新裁處6千元。
美福大火公害自救會發起人郭姿秀說:「民眾最後想要求償卻發現說,政府包庇廠商在第一時間,對於異味採樣的過程是漏洞百出的。」桃園市環保局主秘葉孟芬說:「其實我們那一次也有做異味檢測啦,但因為它(美福)不是(空污法)列管事業,所以它沒辦法適用異味的標準,我們會積極來建議環保署修法。」
嚴重的惡臭影響民眾日常生活,空污法卻沒條文可管,律師表示環保署未來如果研擬修法,應該考量各種不同的空污原因,李育昇律師表示:「現在原來的空污法,它對於什麼樣的行為會產生空氣汙染,它做了比較嚴格的規定,所以因此未來在修法的時候,或許可以去調整一下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處罰的構成要件。」法規缺漏難以在一朝一夕間改進,如今美福自救會認定政府包庇廠商忍無可忍,提起集體訴訟要替自己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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