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罪,失火罪,刑事訴訟律師

好危險! 樓梯間「燒金紙」煙味飄 勸鄰居反遭嗆:又不是在你家 李育昇律師解說公共危險罪相關法律問題

好危險! 樓梯間「燒金紙」煙味飄 勸鄰居反遭嗆:又不是在你家|年代新聞/壹電視新聞 記者 李采珊、程奕翔

新聞連結:https://www.nexttv.com.tw/NextTV/News/Home/Society/2023-04-06/1118393.html

台北市有民眾控訴,清明節當天在家聞到屋外傳來煙味,打開門才發現對面鄰居竟然在樓梯間燒金紙,當下出言提醒,對方竟然還怒嗆「我在我家門口燒,又不是在你家客廳燒」,危險畫面曝光,引起網友痛批「實在太危險、如果火勢延燒,整棟樓就一起燒給祖先了」;律師也提醒,若是引發火災,恐怕會面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公共危險罪相關法律問題解說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因此仍建議,如果要燃燒金紙,建議仍在適合的場所,以免不幸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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