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跟騷法,台北市刑事律師

八年來每月底陌生男投巧克力到信箱 住戶:超困擾|李育昇律師解說跟蹤騷擾防治法之相關規定及跟騷法律責任

八年來每月底陌生男投巧克力到信箱 住戶:超困擾|東森新聞 記者 姚懿庭、張仲華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M6URndPvrx4?si=tO5gTwcI9l5xDmzE

新北市板橋一戶住家,8年來,每個月底晚上都會有一名陌生男子把巧克力放進信箱,讓住戶好困擾,為此還加裝監視器,但這名男子每次都撐雨傘戴帽子口罩,實在認不出是誰,住家坦言真的好困擾,收到巧克力都不敢吃。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行為人長期對特定住戶,持續寄送巧克力,可以被評價為違反住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追求行為,並且讓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是屬於跟騷行為,依據跟騷法,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被害人並且可以聲請保護令來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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