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侵占,侵占遺失物

愛犬被偷抱走! 女辯「誤認流浪狗」遭警逮 李育昇律師解說竊盜罪及侵占遺失物罪之構成要件及刑事責任

愛犬被偷抱走! 女辯「誤認流浪狗」遭警逮 │TVBS新聞 記者 江昀蔓、顏聖芬、顏睿陞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0DK2zhm66OA?si=jay_URIkTEwJC0H1

新北市永和有男子在寵物店外接電話時,不知到愛犬也跟著出來,短短幾分鐘,毛小孩竟被陌生女子抱走,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嫌犯,結果她辯稱,誤以為是流浪狗才抱回家,被依竊盜罪送辦。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如果從客觀情形看的出來沒有牽繩的小狗是有主人的,卻仍將它抱走,這樣會構成刑法竊盜罪,如果行為人辯稱他誤以為小狗沒有主人,也還是可能會涉犯侵占遺失物罪。但如果行為人把小狗抱走,但有帶小狗去掃晶片,則可以認為行為人並沒有竊盜或侵占的意圖時,就不構成犯罪,具體還是要看實際的情形來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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