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吸毒,持有毒品,毒品律師

社子島知名粥店前遭逮 毒咖啡包塞滿車廂 李育昇律師解說持有毒品、吸食毒品及販毒等相關刑事責任

社子島知名粥店前遭逮 毒咖啡包塞滿車廂 │TVBS新聞 記者 郭穎、顏聖芬、余信翰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QiQDkO_ooW8?si=5pKbXoa_bfas86as

台北市社子島知名香菇肉粥店前,深夜竟有警察到場壓制嫌犯,因為他騎車搖晃被攔查,當員警發現車廂內藏有大量毒咖啡包後,他竟試圖逃離甚至還失控嗆警,遭上銬逮捕後,辯稱沒有販毒。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如果是自己施用二級毒品,刑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是販賣或意圖販賣持有二級毒品,刑責可能高達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嫌犯被抓,通常會辯稱是自己使用,以求降低刑責。但如果遭查獲的毒品數量較多,或者有其他上游或下游的人指稱該嫌犯有販售的行為,或有其他具體販售的事證例如聊天紀錄,就能證明有販賣的行為或意圖。而如果嫌犯本身毒品陰性反應,更可能讓警方懷疑他有販毒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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