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模型槍是否會構成恐嚇公眾罪或恐嚇危害安全罪

季麟連贈「模型槍」 謝龍介緩頰:是為打擊黑金‪ 李育昇律師解說在公共場所展示模型槍可能涉犯的法律


季麟連贈「模型槍」 謝龍介緩頰:是為打擊黑金|壹電視新聞、年代新聞 記者 林佑軒、陳明華

國民黨副主席季麟連在台南退伍軍人團體感恩餐會上,拿出一把模型槍交給立委謝龍介,還做出上彈匣、拉滑套上膛的動作,並稱這「吉祥物」是陸戰隊員的工廠所做,甚至還要謝龍介「開一槍」,這舉動引來討論。

對此謝龍介兩度澄清,表示「送一把槍是第一鳴槍起跑,第二要打擊黑金跟官商勾結,第三維護治安、守護城市的安全」,要大家別做文章。至於外界好奇模型槍來源,季麟連回應,是陸戰隊隊員公司生產的紀念槍。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謝龍介所揮舞的手槍,即便是模型槍,只要在公開場合外觀足以使一般人誤認為真槍,仍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果造成群眾恐慌,更可能涉犯刑法上的恐嚇危害安全罪。而該槍枝如果被認定是具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及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都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的物品,更可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如果具有殺傷力,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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