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公眾罪,恐嚇危害安全罪

嗆「斬首賴清德」!館長陳之漢要求「傳訊總統出庭 徐菀蔚律師解說恐嚇公眾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法律要件


嗆「斬首賴清德」! 館長陳之漢要求「傳訊總統出庭│鏡新聞 記者 龔品柔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_c9pfG5hLTE?si=5DX3t6KR0iv_m-6h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直播時揚言要斬下賴清德的狗頭,就是這番話被新北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今天(3/6)起訴後首度開庭,館長當庭表示不認罪,庭訊後更喊話,將會要求賴清德出庭,因為這是他們兩人之間的事情。

富達法律事務所徐菀蔚律師表示,總統是人民所推選的國家元首,總統的安危與社會的安定跟公眾利益息息相關,館長表示要斬首總統,顯然也與公眾事務有關,因此可能涉犯恐嚇公眾罪跟恐嚇危害安全罪,館長的抗辯在法律上可能是沒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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