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宣告跟監護宣告,馬英九總統,家事法律及家事律師

遭聲請「輔助宣告」傳馬英九致電大姊 律師:家人須提證據-李育昇律師解說聲請輔助宣告的程序以及法定要件


遭聲請「輔助宣告」傳馬英九致電大姊 律師:家人須提證據|華視新聞 記者 吳冠緯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OBZebEesWPw?si=FL3sgtvtlBWYnVuN

馬英九基金會爆出財政紀律案,事件延燒,據了解,馬家人已向北院遞狀,案由是「輔助宣告」,若被裁定恐影響馬英九在基金會董事長的職位。傳出馬英九第一時間也有致電大姊馬以南。不過,律師分析,除了家人需要提出馬英九精神狀況欠缺的證據,法官在審理輔助宣告案件,原則上也會強制要求被申請人進行精神鑑定。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依據家事事件法,馬英九的家人在聲請輔助宣告時,可以提出馬英九精神狀況欠缺的證據,而法官在審理輔助宣告案件,原則上會強制要求被申請人進行精神鑑定,醫師在進行鑑定時,也會參考雙方所提出的相關資料,因此馬英九自己也可以提出相關診療證明或近期公開活動的狀況等,來證明他的精神狀況無問題的。最後法官會依據醫師的鑑定結果來評估是否准予輔助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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