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兵役罪,行使偽造文書罪,逃兵,閃兵

坦承閃兵! 陳柏霖等3人50萬交保 棒棒堂小杰35萬 李育昇律師解說行使偽造文書罪及妨害兵役罪等刑責


坦承閃兵! 陳柏霖等3人50萬交保 棒棒堂小杰35萬│民視新聞 記者 黃國誠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lEmA1QnpmP8?si=sXq_q7fAzGOZKL6b

新北檢偵辦藝人閃兵案,發動第三波搜索行動,包括拘提藝人修杰楷、”大仁哥”陳柏霖、棒棒堂成員廖允杰,以及Energy成員張書偉,陳柏霖跟張書偉,在拘提當下,不約而同表示,早知道會有這天,另一名Energy成員坤達,目前人在加拿大,尚未拘提到案,訊後除了藝人廖允杰35萬交保,其餘三人則是50萬交保候傳。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本件的逃避兵役是一個集團性的犯罪,不排除之前王大陸案件調查時,就已經查到陳柏霖的部分,依據妨礙兵役治罪條例,如果以不正當的方式製作虛假資料逃避兵役,可能會涉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及妨害兵役罪,最重要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由於如果認罪,通常有機會會獲得易科罰金或緩刑,因此有些人還是會鋌而走險企圖躲避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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