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性騷擾,妨害性自主

養生館傳性騷!女顧客控手被放「大腿內側」|李育昇律師解說強制猥褻罪及性騷擾罪之構成要件以及犯罪行為


養生館傳性騷!女顧客控手被放「大腿內側」|鏡新聞 記者 龔品柔、趙世淵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hjC1_wKEsG8?si=LWJoFMseRj0lQ-AM

台北大安區一間24小時養生館,被女網友公開po文指控,昨天(3/29)凌晨被男師傅涉嫌性騷擾,不只手被放到對方的大腿內側,對方甚至整個人踩到消費者腿上,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然而店家事後只說已經辭退當事人,而且是個人問題跟他們無關。對此業者回應,師傅不遵守店內規定將永不錄用,而且已經全額退還1200元的費用,至於性騷擾案件恐怕是雙方有誤會。

強制猥褻罪及性騷擾罪之差異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強制猥褻罪著重在行為人有強暴、脅迫或恐嚇等方式,達到被害人不容易反抗的程度。而一般趁人不注意去做一些違反意願與性有關的行為,如果尚未達到強制的程度,則會構成性騷擾罪。

#強制猥褻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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