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

第一代「少年股神」涉炒股 蕭漢森1500萬交保+三限 李育昇律師解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票罪之要件及刑責


第一代「少年股神」涉炒股 蕭漢森1500萬交保+三限│鏡新聞 記者 龔品柔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AdG7YRUczBw?si=PIy9lAeP3cF7jODV

有台灣第一代少年股神之稱的蕭漢森,被控違法炒作7家上市公司股價,以15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本件嫌犯意圖影響股票交易價值,以人為的方式來進行干擾,涉犯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罪,最重要處10年有期徒刑及併科最高2億元罰金,目前法院裁定以1500萬元來交保,但從他可能獲取超過4千萬元不法獲利來看,交保金額可能還是稍微過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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