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姐擅登顧客發票拿點數,徐菀蔚律師解析詐欺與背信責任

新聞標題:獨家/櫃姐偷登發票非首例?前員工:業界公開秘密|鏡新聞
媒體來源:鏡新聞
記者:黃于庭、陳子宣(原新聞署名)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Zq4Kmkj9o5g?si=bC3o5XdArG4BNJ68
受訪律師:徐菀蔚律師

新聞摘要

依鏡新聞報導,有消費者反映百貨消費發票疑遭專櫃人員先行登錄,原應享有的會員點數或回饋可能流入其他帳戶。前百貨業者指出,正常流程應協助顧客申辦會員,不能私自挪用發票累積利益;企業也會透過內規與抽查管理。是否涉及犯罪,仍須查明顧客有無同意、實際登錄方式、優惠流向及造成的損害,不能把所有登錄異常一概認定為犯罪。

徐菀蔚律師解說

富達法律事務所徐菀蔚律師受訪指出,專櫃員工未經消費者同意,把發票登錄到自己或他人的會員帳戶,藉此取得點數、折扣或其他利益,可能涉及詐欺;若利用職務權限損害公司利益,也可能構成背信。重點不是業界是否有人這樣做,而是有無授權、如何取得利益,以及是否符合各罪的要件。

判斷詐欺與背信,須分別檢視施用詐術、財產利益的取得,以及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任務與利益損害等事實;若是透過電腦系統不正輸入資料,也須依實際操作另行評估適用規定。消費者宜保留發票、付款證明、會員畫面及對話,向業者查明登錄時間與點數流向,要求更正資料及回復應有優惠;如有實際損害,再依證據評估求償或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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