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民事賠償

趁老闆娘出國!員工偷開賓士遊南投 挨告侵占 | 李育昇律師解說侵占罪及民事損害賠償相關法律問題


趁老闆娘出國!員工偷開賓士遊南投 挨告侵占 | 東森新聞 記者楊絜安、范繼文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Ou7Il4gtGNY

台北一名員工,受到老闆娘指示,在出國期間要保管老闆娘的賓士車,但他卻私自開去南投旅遊,還把車開壞了!事後才向老闆娘坦承,被告侵占罪!不過法院審理認為,員工有主動告知車輛使用狀況,也把車開去維修,並沒有占有賓士車,因此判無罪。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由於被告只是偷開車出去玩,而且之後也有依照指示把車子開回去,因此被告在主觀上應該是沒有侵占之故意,因此不構成侵占罪。但是如果他這樣的行為因此造成車輛損壞,還是有民事損害賠償的相關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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