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罪,外送

不滿雨天跑單! 外送員 摳腳縫塵土 鞋子雨水倒餐點! 李育昇律師解說毀損罪的要件及刑責以及送餐平台的責任


不滿雨天跑單! 外送員 摳腳縫塵土 鞋子雨水倒餐點!│中視新聞 記者 杜怡萱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BoNBOKG3Z8w?si=sVNSz6lFRmVJyj7e

新北有民眾半夜肚子餓,用外送平台點餐,卻發現外送員竟把鞋子裡的雨水,倒進餐點內,接著還摳腳上的泥沙,也通通加進去,被民眾當場抓包後,外送員竟然回說,不滿下雨天跑外送,心情不好才會這樣做。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本件外送員,將髒污雨水倒入外送餐點中,導致餐點無法食用 該行為已構成刑法之毀損罪,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且外送平台與外送員本人,須一併對消費者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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