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
@fdlaw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80號17樓
劉世芳「朱立倫首謀說」 蔣萬安:違法非內政部長說了算│華視新聞 記者 宋燕旻、楊喻晴、張俊譓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F7BEsDtIadc?si=By9DY2QyI-A7iA-6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日前動員黨員跟支持者,到北檢外集結,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檢警將針對非法集會,約談朱立倫、立委謝龍介、藍營發言人楊智伃等「首謀者」!此舉,引發藍營立委不滿,台北市長蔣萬安更說出,不是內政部長說了算!不過內政部是警政署的主管機關,因此針對集會遊行,內政部是否具有管轄權?內政部長能否定調誰是首謀者?來看這場內政部長職權論戰。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規定,內政部轄下設置警政署,統一指揮包含集會遊行等警政事務,因此內政部長以長官身分,是有權限進行指揮的。而依據集會遊行法的規定,違法的首謀者有相關刑事責任,如果內政部長認為有人是主謀,並指示轄下警政機關來偵辦,警政機關原則上也會針對長官的指示來特別辦理。依據集會遊行法,集會遊行的主管機關是發生地的警察分局或者是縣市警察局,並受上級主管機關內政部的管轄。
富達法律事務所
Line:https://line.me/ti/p/@fdlaw
電話:0277093611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fudalawyer
網站:https://fdlaw.com.tw/
電子郵件:info@fd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