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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搶快迴轉”害騎士車禍摔車 法官認定:有因果關係判刑│民視新聞 記者 李豫翰、黃柏榕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OKFFlUAAFuw?si=rfVlEMnJRPumJ20x
沒直接撞到害摔,也會被判罰嗎,來看這起案例。日前在台北市松山區有一名騎士在行經路口時,遇到一輛計程車搶快迴轉,嚇得急煞結果失控自摔,造成自己全身上下擦挫傷,右腳還骨折。事後騎士提告計程車司機過失傷害,法官也認定,司機當下雖然沒有碰到對方,但害對方雙車有因果關係,最終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大馬路上車來車往,一輛計程車打燈,在路口直接來個大迴轉,但就在這時,對向一輛機車,看到計程車迴轉趕快急煞,導致整輛車失速在路面打滑,轉了90度倒在計程車前,差一點就被輾過。騎士這麼一摔,全身多處擦挫傷,右腳還被機車壓住,因此骨折斷裂。事情就發生在台北市松山區,當時騎車的謝姓騎士,綠燈直行要去松山車站,鄭姓計程車司機剛好打燈要迴轉,進入車道時沒減速,害的騎士自摔倒地,雖然沒有直接發生碰撞,但經過交通大隊判定,兩者有因果關係,因此計程車駕駛有肇事責任。謝姓騎士提告鄭姓司機過失傷害,經過法院審理,認為司機未依規定害人受傷,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接下來的民事賠償,雙方恐怕還有得吵。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汽車駕駛迴轉的時候沒有注意車前狀況,這個不當的駕駛行為造成了機車騎士的受傷,屬於民法的侵權行為,對於機車騎士車禍受傷因此支出的醫藥費以及請假的收入減少等 都要負民事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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