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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不認罪 檢方求刑7到9月「建議判坐牢」|台視新聞 記者 賴心怡、饒永忠
藝人黃子佼,因為非法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遭起訴,台北地院今天(15日)第五度開庭,黃子佼依舊穿著同一套「出庭戰袍」,連手中的飲料瓶都是同一款。由於他仍不認罪,檢方對黃子佼求刑7到9個月,還建議法官判他去坐牢,全案辯結,法官訂12月3號一審宣判。
富達法律事務所刑事律師解說刑事訴訟法證據能力及判決基礎之相關規定
富達法律事務所刑事律師表示,黃子佼在法庭上爭執某些證物的證據能力,如果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能力,這些證物就不能拿來作為審判的基礎。如果黃子佼之後放棄爭執證物的證據能力,表示他已經承認這些證物的證據能力 法官在審理時就會去參酌這些證物 來判斷黃子佼究竟是否有犯罪行為。
#刑事訴訟法 #兒少法 #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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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收到地檢署、警局或法院通知,建議先整理傳票、案由、對話紀錄與相關文件,由律師評估偵查方向、可能罪名與應訊策略,避免在不清楚法律效果的情況下作出不利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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