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管收,強制執行

等3百年? 欠台糖1.7億 傳吳乃仁僅願月還5萬|李育昇律師解說債務人管收、強制執行等相關法律規定

新聞標題:等3百年? 欠台糖1.7億 傳吳乃仁僅願月還5萬|TVBS新聞 記者 林佑軒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Klq2D4Oh10?si=N7z8tzshU7TOQUBg

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欠款1.7億元,遭法院管收僅12天就獲釋,但目前與台糖的第一階段債務協商破局,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就指出,原因就是吳乃仁,提出「每個月還5萬元」的方案,換算下來恐怕得要300年才還得還。對此,經濟部也強硬表態,若第二次協商,吳乃仁仍無誠意,不排除再次聲請管收。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如果債權人認為債務人有財產還款,卻以其他各種方式拖延還款,可以向法院聲請債務人管收,藉此強制手段來促使債務人還款,或者可以繼續進行強制執行程序,查找債務人名下的財產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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