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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80號17樓
東森新聞 記者|彭心美、張仲華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Ckwtr9PGVl8?si=kqkIeVV2GZYPpp_w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路民宅發生住宅塌陷,因鄰近基泰建設建案工地,開挖連續壁時未做大底,甚至有一棟一樓直接下陷,不少民眾面臨無家可歸的慘況,掀起外界議論。
李育昇律師解說相關法律問題
假扣押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訴訟程序的公平和確保當事人的權益。以下是詳細的目的:
一、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假扣押確保了原告在訴訟中能夠有效執行判決。如果被告敗訴後,有相關的財產被扣押,那麼原告有更高的機會在判決確定後取得賠償。這有助於確保受害人或原告不會因被告的拒絕執行判決而遭受損失。
二、防止財產流失:假扣押還可以防止被告在訴訟期間將財產轉移或變賣,以逃避責任。這有助於確保在訴訟結束後仍然有資產可供執行判決。
三、促使和解:有時假扣押可以促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因為被告可能會感到壓力,希望避免財產被扣押。這有助於解決爭端,減少訴訟的成本和時間。
四、確保訴訟的公平性:假扣押還確保了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因為它可以防止一方在訴訟中占據不正當的優勢,特別是當一方擁有大量財產時。
李育昇律師解釋,如果可以認定房屋塌陷是因為鄰近建築工地所導致,那麼建商有可能要負相關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只要居民因此產生的損害,包括房屋毀損、屋內財產毀損滅失以及居民後續期間需要另外尋找居住處所因此衍生的相關費用,都可以向建商求償。但是如果建商不願意儘速賠償,而需要走民事訴訟的程序的話,恐怕曠日廢時,而且如果建商脫產的話,即便災民最後取得勝訴判決,也是無法實際取得賠償的。為了預防建商脫產,是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建商的財產,但是聲請假扣押,一般需要提供大約求償金額1/3的擔保金,對於災民而言也是一筆龐大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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