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罪

孫安佐河堤實測”火光沖天” 北市警報請地檢署偵辦 熱量堪比500支吹風機! 李育昇律師解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


孫安佐河堤實測”火光沖天” 北市警報請地檢署偵辦 熱量堪比500支吹風機! 化學老師:風向錯恐釀災|記者 李汶諭 粘菀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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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孫安佐,再成焦點!網路號稱,自己「2026最新發明」,到河濱公園實測,沒想到過程噴出巨大火焰,成為箭靶!而化學老師也指出,孫安佐的噴火槍,是使用煤油助力,不僅難以撲滅,一不小心還可能引發火災,另外律師也指出,孫安佐燦自製作噴火槍並進行實測,恐怕違反 製造非法武器罪,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北市警方已報警台北地檢署偵辦。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行為人未經許可,以煤油及高壓氣瓶製作成火炮或爆裂物,可能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製造非法武器罪,依法要處死刑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萬元以下的罰金,另外在公共場所使用這類爆裂物,也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涉犯公共危險罪,依法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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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疑似爆裂物案件刑責嚴重嗎?

通常風險較高。若涉及公共危險、槍砲彈藥或爆裂物相關規定,刑度與羈押風險都需要立即評估。

鑑定結果對案件重要嗎?

非常重要。物品是否具有殺傷力、危險性或是否符合管制定義,往往會直接影響罪名成立與量刑。

刑事律師可以在偵查階段做什麼?

可以陪同偵訊、協助閱卷、整理有利資料、處理羈押庭,並評估是否聲請調查有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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