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刑事律師,恐嚇危害安全罪

惡煞放鞭炮討債! 「無法證明殺傷性」判無罪! 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相關法律解說。

惡煞放鞭炮討債! 「無法證明殺傷性」判無罪!住戶超傻眼! 年代新聞/壹電視新聞

新聞連結:https://www.nexttv.com.tw/NextTV/News/Home/Society/2023-02-07/1053066.html

兩名男子為了討債,來到被害人位在三峽的住處前叫囂恐嚇、撒冥紙,還隨地施放鞭炮,炸得滿地都是垃圾殘骸,嚇壞附近民眾,爆炸聲之大,有人以為發生氣爆、有人以為是槍聲,民眾怕到不敢出門。而兩名惡煞被移送後,由於法院認為移送機關無法證明煙火有殺傷性,因此判兩人無罪,讓附近住戶超傻眼。

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之相關法律解說

李育昇律師表示,雖然撒冥紙或施放鞭炮極為擾人,但是假設沒有達到讓人心生恐懼的程度,可能還是不構成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富達法律事務所
Line:https://line.me/ti/p/@fdlaw
電話:0277093611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fudalawyer
網站:https://fdlaw.com.tw/
電子郵件:info@fdlaw.com.tw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