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過失致死罪

來不及閃! 桃園婦倒垃圾遇死劫…家屬見屍淚崩 李育昇律師解說駕駛是否構成過失致死罪的法律要件及法院認定


來不及閃! 桃園婦倒垃圾遇死劫…家屬見屍淚崩│壹電視新聞、年代新聞 記者 楊雅竹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TeA7K2AJ5fA?si=mStDymNvs1_sN56R

桃園龜山昨(23)日晚間6時許,發生一起資源回收車追撞死亡車禍,共有7人受傷,其中一名78歲邱姓婦人傷重送醫不治。婦人的家屬當晚趕往桃園殯儀館進行相驗,現場氣氛哀戚。至於肇事的52歲吳姓司機,目前仍在醫院治療,尚未清醒。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司機是否會有刑責,主要要看他是否已經預知他的身體有疾病而可能造成危險駕駛,如果他明知他可能有突發的疾病,卻仍執意開車,因身體狀況造成事故,則可能就會有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刑責,而且要對被害人負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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