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聚眾鬥毆罪

道歉難滅火! T1鬥毆遭網友告發「社維法」 退役球星:小題大作。李育昇律師解說聚眾鬥毆罪相關法律規定。

道歉難滅火! T1鬥毆遭網友告發「社維法」 退役球星:小題大作。 年代新聞/壹電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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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永豐雲豹、台啤英熊,19日爆發T1職籃史上最大鬥毆衝突事件,聯盟也火速做出懲處。不過,有網友看不下去,透過網路向警方告發,球員鬥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方受理後,將傳喚鬥毆的2名球員,蔣淯安、陳孝榕及兩名助理教練,4人到案說明。

社維法及聚眾鬥毆罪的相關刑事責任與法律程序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說明:如果是在公眾場合或公眾得出入的場合聚眾鬥毆,可能就會依據刑法來處罰,但本案的情形,由於職業比賽的球場內,只有球員教練等人可以進入,不符合公眾得出入的要件,因此本案可能不構成刑法上的犯罪。如果聚眾鬥毆,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要處新台幣18,000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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