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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爐店拒收200元爆衝突! 婦不願領錢多跑一趟 羊肉爐店為200元僵持報警 顧客怒 這不是錢!李育昇律師解說紙鈔相關規定


羊肉爐店拒收200元爆衝突! 婦不願領錢多跑一趟 羊肉爐店為200元僵持報警 顧客怒 這不是錢│三立新聞 記者 陳怡瑄 邱文言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GWtuWgS0qdM?si=lcfz71PgUAAQX1Sz

店家不收200元紙鈔,與客人發生糾紛!有婦人到台北士林一間知名羊肉爐店,拿「200元紙鈔」要付款但店家拒收,雙方因此發生爭吵,還驚動員警到場。對此店家回應,是因為過去曾收過「假鈔」才拒收,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後續會考慮買一台點鈔機放在店裡。而法界分析,就算店家不收也沒有相關罰責。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200元紙鈔是中央銀行所發行的國幣,在台灣境內如果用國幣來支付款項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法規並未針對不收國幣的店家訂定處罰條款,所以如果店家不收也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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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中央銀行法第13條第2項
    本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

    民法第234條
    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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