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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教唆毆司機「已過追訴期」 檢仍辦!劍指大案 李育昇律師解說告訴乃論之追訴期以及被害人是否提告的問題


王大陸教唆毆司機「已過追訴期」 檢仍辦!劍指大案 │東森新聞 記者 蔡瑜珊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KgDBnOKCXJM?si=be_5uRWoZIs9T2J2

王大陸涉嫌教唆毆打司機,案發時司機認為自己也有還手、也輕傷,並沒有提告,直到檢方在王大陸手機裡發現影片時,才請司機做筆錄提告傷害,但已經距離案發10個月,而傷害罪的追訴期只有六個月。檢方為什麼指揮警方大動作偵辦「已經過追訴期」的傷害案?為的就是要追幕後是誰幫王大陸查車牌,還有幫忙撂人的幫派!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檢方現在改以傷害罪及教唆傷害來偵辦王大陸等人,但是由於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而被害人司機他事發後如果11個月都沒有報案,已經過了告訴期限,因此就傷害及教唆傷害的部分,最後檢察官可能得要不起訴處分,但是就其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侵害個資部分,還是可以起訴處理。

#王大陸 #教唆傷害 #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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