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緘默權及法官量刑標準

涉殺妻兒詐保 張書源開庭 40問題全緘默 李育昇律師解說刑事訴訟被告行使緘默權的效果以及法官量刑的標準


涉殺妻兒詐保 張書源開庭 40問題全緘默 │ TVBS新聞 記者 郭穎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ivU9TUT0Bug?si=0hsZ1GyXTk3E_dcW

持續追蹤這起案件,新北地院國民法庭,上個月密集開庭,但張書源面對檢察官和法官多達四十個提問,通通行使緘默權,也創下國民參審首例,不過法界人士就分析,雖然他行使緘默權,但法官還是會依相關證據判刑,甚至會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從重量刑。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被告雖然依法得保持緘默權,但法官還是可以依據現有證據資料來進行審理。如果法官看過相關資料後對被告提出問題,被告行使緘默權不回答,等於是放棄為自己辯解的機會,法官仍得依據現有證據來進行審理,而且之後如果定罪,還會以被告消極不配合審理、犯後態度不佳為理由,在量刑時給予更重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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