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北捷驚魂! 乘客沒 嗶 卡闖閘門 拿告示牌作勢砸 嚇! 北捷又有人鬧事 站務人員攔阻幸無人傷 社會秩序維護法及恐嚇罪之規定


北捷驚魂! 乘客沒 嗶 卡闖閘門 拿告示牌作勢砸 嚇! 北捷又有人鬧事 站務人員攔阻幸無人傷│三立新聞 記者 王怡淇 顧元松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gfM38O-I_zo?si=qznGBHJynz1jbObN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本件行為人持物品作勢砸人,屬於在公眾場所滋擾民眾,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要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金。如果使周遭民眾感到害怕,還可能會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9,000 元以下罰金,雖然可能未到要坐牢的程度,但如果遭判3個月有期徒刑,就會有9萬元的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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