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傳喚證人

破天荒!洗錢案主嫌聲請傳喚720名證人 獲法院裁准 李欣律師解說洗錢防制法及聲請傳喚證人之相關規定


破天荒!洗錢案主嫌聲請傳喚720名證人 獲法院裁准|民視新聞 記者 黃國誠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LGRpq47P4pE?si=YI4B06L3czN6-Zyi

全台最大虛擬幣所「幣想科技」涉及洗錢23億,包括主嫌施啟仁在內,共14人遭起訴,主嫌辯護律師質疑,被害人警詢筆錄不具證據能力,破天荒聲請1544名被害人,出庭作證,法院過濾其中一半人數,最後罕見裁准720名證人出庭,預計明年一到四月,安排九天開庭,每次將會有八十人出庭作證。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欣律師表示,本案涉及洗錢防制法,刑事審判中辯護人或檢察官雖然可以傳多數證人到法庭作證,但法院亦有審酌被傳喚的每個證人是否為必要的裁量空間,本案因為被害人在偵查中證詞的證據能力受被告辯護人爭執,因此檢方原先傳喚上千位被害人出庭作證,法院可能是因為考量傳喚證人依據證人所居住縣市有證人旅費之開銷,及時間成本等問題,因此先予安排傳喚其中的720位被害人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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