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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是否交保 再行思考 北檢需10日內提抗告 律師分析檢方恐會抗告 北檢研議中 裁定 以自己名義交保 林俊憲不給柯演戲|記者 徐湘芸 鄭翔仁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B0IGOyIUYUs?si=EP0ZBZFxurwaGVIB
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七千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還要佩戴電子腳鐐,妻子陳佩琪接獲消息火速籌錢,但柯文哲卻透過委任律師聲明,對於是否交保要深思,民眾黨表示明白柯文哲捍衛清白的決心,柯文哲如果禮拜一同意簽名,就會立刻辦保。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一般情形,交保金可以由被告或其他人出名來支付交保金。本案法院裁定以柯文哲名義提出”,意思是這筆交保金在法律形式上需要以柯文哲本人所繳納。法官這樣要求,一方面可能是要避免柯文哲之後又辯稱是別人幫他交保,並非他個人意願,另方面,如果交保金若由柯文哲名義自行繳納,即屬於柯文哲的財產,日後若柯文哲被判處有罪,且需沒收犯罪所得時,便可直接就這筆保證金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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