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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炒股遭黑吃黑 南港副所長涉助查個資討債│鏡新聞 記者 龔品柔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8Sdsf6Pyd2Y?si=lkZ1K9lAMuqznTuC
「鮑魚大亨」鍾文智棄保潛逃案,竟然還有案外案!因為不滿曾經委託朋友,投資股票被「黑吃黑」,竟勾結時任南港分局警員黃梓翔,查個資讓他討債,北檢昨天(5日)發動搜索約談,訊後認為黃梓翔,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富達法律事務所徐菀蔚律師表示,警察利用職務之便,協助調取及蒐集民眾的個人資訊,可能涉犯侵害個資罪,依法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至於警察與嫌犯上酒店,有違反公務員紀律的問題,會受到行政處分,若涉及關說或收賄,更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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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及個資法、刑法妨害秘密、公務員職務犯罪,若有收受利益,也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
不一定。利益形式可能包括金錢、禮品、招待或其他不正利益,仍需看是否與職務有對價關係。
應立即保存契約、付款、會議、通訊與內部簽核資料,由律師協助釐清公司與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