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

中區國稅局高官勾結會計師涉貪 豪宅藏千萬遭押‪ 趙芷芸律師解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要件及刑責

新聞標題:中區國稅局高官勾結會計師涉貪 豪宅藏千萬遭押
媒體來源:東森新聞
記者:黃于臻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WgRK1MJg3RY?si=rUgqaYL1ZaEYoL4B

新聞摘要

依新聞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一名王姓簡任稽核涉嫌勾結會計師,利用稅務審查權收受賄賂,協助特定人士逃漏稅。檢調搜索後,在其住處查獲大筆現金及禮券;該名稽核與兩名會計師目前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趙芷芸律師解說

富達法律事務所趙芷芸律師表示,本案涉及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法定刑為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則上屬於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但如果被告、犯罪事實及證據眾多,又涉及複雜的稅務、金流及帳務等專業問題,法院認為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審理,仍可裁定轉回一般刑事審判程序。本案最後是否採行國民法官審理程序,仍須視檢方起訴範圍及法院對案件複雜程度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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