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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變「路怒浩克」狠撞? 勇警暖男形象破滅!李育昇律師解說開車追撞之刑事責任及車禍之法律規定

下班變「路怒浩克」狠撞? 勇警暖男形象破滅!|華視新聞 記者 鄭卉良、周大翔、梁宏志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E5jdPlba_Cc?si=6rzcblRdpra8OqXF

持續來追蹤這名撞人的邱姓員警,怎麼會知法犯法?他辯稱,是因為對方撞斷他的後照鏡,他是去追肇逃的車輛,因對方不斷飄移才會不小心撞上,只是怎麼會不小心追撞5次?其實邱姓員警從警15年,也曾開槍逮捕過通緝犯,同仁私下透露,工作認真的他情緒控管不佳,這回失控衝撞,也讓他從逮人的警察變成被逮的嫌犯。

警方(2013.01.14)說:「不要動、不要動、不要動、不要動。」持槍想攔住嫌犯卻反倒被衝撞,警方見狀連開八槍,這是邱姓員警10年多前在新北市中和逮捕嫌犯,還差點被撞的畫面,不過這樣拼命三郎的形象,再這次私人糾紛上卻再度上演。

把轎車撞得稀巴爛,不知道還以為真的在逮捕嫌犯,其實根本只是行車糾紛A到了後照鏡,沒想到邱姓員警卻開車,5度衝撞老百姓,2車原本疑似「會車問題」發生爭執,邱姓員警竟然狂飆追逐,先是蓄意擦撞4次,最後一次更誇張將對方撞飛,造成嚴重車禍。

警方到場才知道,開車撞人的竟是自己人,彰化田中分局源泉派出所,從警15年的43歲邱姓員警,下班換上便服卻知法犯法,非當事律師李育昇說:「有追撞的行為還有可能會構成,刑法上的毀損罪傷害罪,甚至是殺人未遂罪。」

待過中和警備隊跟派出所,邱姓員警輪調到彰化服務,月初才為民服務協助走失少女返家,沒想到這回卻因擦撞情緒失控,儘管辯稱是因為民眾想肇逃,開車又不斷偏移才會不斷撞上,但畫面會說話這下員警變嫌犯,單純的行車糾紛,讓自己前途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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