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助理費,刑事律師推薦

林穎孟涉貪遭重判! 發4聲明嗆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李育昇律師解說詐領助理費及貪污治罪條例之規定及刑責


林穎孟涉貪遭重判! 發4聲明嗆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台視新聞 記者 崔兆慧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E6TctHjVNm0?si=wcWa6GfQA8cqnU91

台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爆出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林穎孟被依「利用職務詐財罪」判刑3年8個月,另外「圖利罪部分」也判處5年8個月徒刑,得知結果林穎孟PO出4點聲明回應,她說沒有一毛錢進自己口袋,還嗆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有律師就分析,林穎孟不認罪,恐怕就是被重判的原因之一。

李育昇律師解說貪污治罪條例及詐領助理費相關規定及刑責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林穎孟助理費案,經法院判決認定他涉犯詐取財物及圖利等罪,各判3年八個月跟5年八個月,未來如果未來合併執行,可能會處6~7年的執行刑,以法院實務經驗來說,如果詐領助理費不認罪的話,大部分都會判處比較重的刑度。但如果他在二審時有認罪的話,就有機會可以取得較輕的刑度。

延伸閱讀: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專業貪污案律師教你「公務員犯罪」如何成功答辯|富達法律事務所

#詐領助理費 #貪污治罪條例 #林穎孟

富達法律事務所
Line:https://line.me/ti/p/@fdlaw
電話:0277093611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fudalawyer
網站:https://fdlaw.com.tw/
電子郵件:info@fdlaw.com.tw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