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違憲,非常上訴,刑事律師

人權團體防突襲式槍決 為36死囚聲請非常上訴│ 李育昇律師死刑犯釋憲及非常上訴暫停死刑執行之相關規定


人權團體防突襲式槍決 為36死囚聲請非常上訴 │台視新聞 記者 李亭熙、張信智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x1bg97rDwzM?si=Ru9Egk1HP6TaG9e9

釋憲後輿論認為幾乎等於實質廢死,但今年1月,法務部再度執行了黃麟凱的死刑。人權團體反彈覺得根本就是突襲槍決,陸續,針對36名死囚,提出非常上訴,要避免再發生措手不及的狀況。案件目前已經全數送到最高檢察署,完成分案,交由個別的檢察官審核,若有符合非常上訴要件,檢察總長就會提出非常上訴。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依據法務部公布的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 死刑定讞的案件若無再審、非常上訴、聲請大法官解釋、總統的特赦等情況下,就能執行;因此人權團體針對目前還在監的36名死囚,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避免在來不及使適用大法官釋憲內容前就被判處死刑。但這些死囚有不同的情形,聲請非常上訴是否都能被准許,也是要個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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