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阻卻違法,台中氣爆,搶救女童

開車狂衝救澳門女童 闖紅燈違規也要救 律師:阻卻違法不罰 李育昇律師解說緊急避難的相關法律規定


開車狂衝救澳門女童 闖紅燈違規也要救 律師:阻卻違法不罰│民視新聞 記者 林彥君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ASS1EO_xxPc?si=rFVy9Rov6JgNBrE1

人命關天,一秒都不能浪費,為爭取時間,原本4.4公里的路程,車程要13分鐘,但他沿途開在公車專用道、闖紅燈、變換車道超車,不顧可能會吃上罰單的風險,直奔醫院,最後他只花了4分鐘,就到澄清醫院的急診室門口。

熱心救人民眾蔡先生:「沿路我就是能夠超車我就超車,車多的時候我就走公車專用道,我沿路就開警示燈有按喇叭,有稍微有違規一下,救人第一嘛。」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行為人雖然有闖紅燈,駕駛在公車專用道等違規行為,但是他是為了搶救女童的生命,屬於”緊急避難”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因此法律上並沒有不法性,不應該受到交通違規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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