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昏迷進行強制猥褻

女老師昏倒保全「假CPR真猥褻」 一審無罪二審改判8月|李育昇律師解說

新聞標題:女老師昏倒「保全CPR變襲胸」?!畫面曝「沒急救全猥褻」?!
媒體來源:中視新聞
記者:中視新聞採訪團隊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HzEuE_44dtE?si=BRk98btVKoItwwRB

新聞摘要

依中視新聞報導,桃園某國小一名女老師因胃痛及身體不適在校內昏倒。楊姓保全到場後,女老師指控對方趁她意識薄弱、無力反抗時觸摸胸部並試圖親吻;保全則辯稱相關動作是在實施CPR。一審認為不能排除保全只是急救姿勢不標準,因此判決無罪;二審重新檢視監視器畫面、目擊者證詞及保全前後陳述後,認定其並未真正施作CPR,撤銷原判決,依乘機猥褻罪改判有期徒刑八月。

李育昇律師解說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二審重新比對監視器畫面後,認為保全並沒有真正進行CPR,而是利用女老師無力反抗的狀態實施猥褻。這類案件的判斷,不能只看行為人是否以「急救」作為說法,法院還會綜合檢視實際動作是否符合急救程序、監視器影像、在場證人的觀察,以及當事人前後陳述是否一致。若行為人利用他人精神或身體狀態,致其不知或不能抗拒而為猥褻行為,即可能成立乘機猥褻罪。本案一、二審結果不同,也說明影像與證詞如何被解讀,往往會直接影響犯罪事實的認定;此類案件的刑事辯護,應及早整理客觀影像、證人證詞與各次陳述,避免關鍵證據遭片面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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