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帳號,誹謗,公然侮辱,入侵電腦

知名豆漿店被爆黑料? 竟是新北男「應徵碰壁」報復|李育昇律師解說盜用帳號以及po文謾罵他人的相關法律問題

知名豆漿店被爆黑料? 竟是新北男「應徵碰壁」報復|壹電視新聞 年代新聞 記者 洪巧璇、萬家維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FtT3pb5zrQU

台北市士林區知名早餐「天母豆漿店」是在地老店,深受民眾喜愛,日前卻遭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詆毀,指控該店「服務態度差」、「被老闆、老闆娘爆粗口」等,甚至還詛咒店家關門大吉。豆漿店商譽受影響,氣得提告。一查之下才發現,原來是有一名男子應徵被拒絕,心生不滿,盜用別人的帳號,發文對店家誹謗。警方逮到人後,男子也坦承不諱,被依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行為人盜用他人臉書帳號,會構成入侵他人電腦罪,而在網路上發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言論,也可能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二者合併處罰可能要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盜用帳號 #網路發文罵人 #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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