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台北刑事律師推薦

身世曝光! 少年「掃射當鋪51槍」 僅17歲擁千萬房產。李育昇律師解說未成年人犯罪之相關法律問題。

身世曝光! 少年「掃射當鋪51槍」 僅17歲擁千萬房產 年代新聞、壹電視新聞 記者 林翊雯、陳睿祥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knKsVWTKcHI

新北市一名17歲少年,昨(20)日持步槍前往土城四川路一處當鋪,在44秒內連開51槍,隨後前往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投案,昨晚訊後也將他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如今少年身世也隨著調查展開而曝光!
從警察局被帶出來,面對提問卻不發一語,快步走上警車的17歲少年,於昨日上午在土城 四川路一間當鋪連轟51槍,震驚社會;而這名少年在犯案後就搭上小黃,攜槍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原本只要300塊的車費,還霸氣地直接給司機1000元。計程車司機協助做完筆錄後,從派出所走出來時神情緊張,整個人驚魂未定。司機表示,他當時看到少年開槍後,雖然很想離開現場,但是怕被拿著槍的少年遷怒,只好硬著頭皮載人
根據了解,少年當時還在車上打了一通電話給一名律師,並約定要在派出所見面。對此該名律師徐孟琪則說,少年在電話中表示是透過網路找到她的資訊,兩人在此之前互不認識;除此之外,少年的父親在108年時犯下毒品案,如今正在坐牢當中,也早就和妻子離異,少年從小便是由祖母撫養長大。
少年的祖母也在事後趕赴板橋分局了解狀況,而對於少年的犯行祖母則表示,其實平常跟少年的互動不多,「自從交了壞朋友就搬出去住」,祖母還說少年從小就不是很乖,她怕少年以後沒成就、無依靠,還過戶中和一處4樓含頂樓加蓋公寓給他。如今公寓市價從當年300萬元漲至千萬元,讓少年年紀輕輕就坐擁千萬房產,沒想到祖母用心良苦,少年最終還是走上歪路。
連續2天發生在新北的兩件槍擊案有共通點,就是都是少年槍手犯案,幕後主使可能就是 看準未成年就算被抓,刑責也會較輕,才會找未成年「當槍使」。對此新北局長也表示,一個未成年究竟如何有能力進行開槍尋仇,合理懷疑幕後有人指使,目前已積極在處理新北的這兩起教唆未成年的槍擊案。連續2天槍聲大作,新北似乎淪為靶場,少年槍手更成為幫派的犯罪 免洗筷,警方誓言抓出幕後主使,要打擊黑幫囂張氣焰。

李育昇律師解說未成年人犯罪之責任問題

李育昇律師表示,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行為觸犯刑罰法律,少年法院的法官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會先由調查官對少年進行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的調查訪談,法官再依個案情形對於觸犯的少年給予一定的保護處分,如訓誡、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交付安置,甚至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就是進入少年矯正學校生活。而調查結果如果認為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是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或是少年在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已滿二十歲的情形時,則由少年法院的法官以裁定將少年移送檢察官偵辦,並且進入少年刑事案件程序。
也就是少年如果觸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或是行為後進入司法體系的時間少年已滿20歲,雖然適用程序不同,但一樣有刑事責任存在。
家長雖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但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規定,如果少年法院法官調查後認父母因疏忽教養12歲以上未滿18歲子女,以致子女觸犯刑罰或有可能觸犯刑罰,少年法院得命父母接受8至50小時的親職教育,拒不接受或時數不足,可裁罰6千至3萬元,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接受為止,處罰3次以上,得公告父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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