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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油自導自演」還提告 涉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李育昇律師解說Lin bay誣告罪及恐嚇罪等相關法律問題


「好油自導自演」還提告 涉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鏡新聞 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Fh2hUMiRpQg?si=sm9BfWTspL7imcNb

持續追蹤這起「好油假恐嚇案」,今日(10/7)下午桃園地檢署以偽造文書、恐嚇等罪嫌聲押林裕紘,另外共犯許哲賓3日已經先被羈押,以防兩人串供,有律師分析許哲賓除了涉嫌恐嚇,以及偽造文書,也可能成為「誣告幫助犯」,兩人恐怕都難逃多項罪責。

李育昇律師解說相關法律問題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本件「Lin bay好油」林裕紘、國民黨工許哲賓等人涉嫌製造假消息,除了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外,可能會構成刑法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另外,如果因此造成他人心生恐懼,也可能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另外,如果以他人名義發布不實之文章等資訊,也可能會涉犯偽造文書罪等。至於犯嫌二人實際上可能觸犯了哪些法律,則需要檢察官進一步深入偵辦後了解。

公衛文,貪污治罪條例,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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