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撻伐黃子佼!吳淡如開轟:公布80名高級會員|李育昇律師解說公布犯罪者之姓名是否可能有違反個資法疑慮的問題


撻伐黃子佼!吳淡如開轟:公布80名高級會員|鏡新聞 記者 黃于庭、李宗翰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vQbeByle2EE?si=EYyTgOD4_OZb3DeS

黃子佼前天(3/26)二審開庭,離開前特地深深鞠躬道歉,但各界顯然無法接受!主要就是因為高級會員可以指定對象、客製內容,等於是教唆犯罪!知名作家主持人吳淡如,還在臉書po文,表示應該把創意私房80名高級會員,全都公布;藝人郁方也怒嗆,披著羊皮的狼,應該要關到死。

李育昇律師解說刑法法律適用之相關規定

黃子佼及其他創意私房會員等人,涉嫌散布兒童性影像的人,可能有犯罪嫌疑應該接受法律制裁,但是如果馬上公布這些人的姓名,可能是有違反個資法以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疑慮,因此從法律的角度需要更謹慎。之後如果這些人去開庭被認出來,或者判決確定後,民眾可以看到這些人是誰了。

#刑事訴訟法 #個資法 #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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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公開他人姓名或會員資料會違反個資法嗎?

若未有法律依據、正當目的或必要範圍,公開他人個資可能涉及個資法與民事侵權責任。

犯罪新聞中可以公開加害人姓名嗎?

需視資料來源、公共利益、比例原則與是否涉及未成年或敏感資料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公司或媒體發布個資前應注意什麼?

應確認資料來源、使用目的、法律依據、是否必要、是否可去識別化,以及是否可能侵害名譽或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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