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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驚見「有相機」!女遭潛水教練偷拍嚇壞!張華珊律師解說侵害隱私相關刑事責任與法律程序。

淋浴驚見「有相機」!女遭潛水教練偷拍嚇壞! 鏡新聞

新聞連結:https://www.mnews.tw/story/20230220sot12015

一名女潛水客去年5月到新北龍洞潛水,就在上岸後盥洗時,突然發現遭到偷拍,她當下氣的找男友抓人,但涉嫌偷拍的潛水教練,因為第一時間就把記憶卡丟棄,使得檢警在偵辦時無直接證據,最後僅能不起訴處份,讓被害人氣得大罵實在太誇張。
遭偷拍女子男友vs.彭姓教練:「你在找記憶卡是不是?(我在找電子菸啦!)」做完筆錄和男友重回現場,沒想到逮到教練正在堤防外東翻西找,還謊稱是在找電子菸,最後要求女子停止錄影,才終於承認犯行。遭偷拍女子vs.彭姓教練:「你要不要承認你的相機裡面有記憶卡?(有。)那你為什麼當時要否認這件事情?(因為害怕。)」

偷拍及侵害隱私相關刑事責任與法律程序之解說

承認做錯事,但卻在警方偵訊時矢口否認,再加上沒有重要證據,難道真的拿他沒轍嗎?富達法律事務所張華珊律師表示:「被害人的救濟方式是提起再議,再議被駁回之後,她可以在10日內再委請律師,申請交付審判。」東北角龍洞是許多人心目中的潛水聖地,沒想到這回卻發生教練偷拍女遊客,甚至連司法都無法主持正義,恐怕會讓被害人留下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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