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擾亂秩序,徐菀蔚律師

西裝男咆哮”硬逼孕婦讓座”! 婦闖飯店貴賓廳”我是老闆欸”! 徐菀蔚律師解說社維法擾亂秩序的要件及罰則


西裝男咆哮”硬逼孕婦讓座”! 婦闖飯店貴賓廳”我是老闆欸”!|中視新聞 記者 陳冠宇、廖于杰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GgH-lDjYCvM?si=OCXpfarHE7k6kP9i

北捷文湖線車廂,昨天(29日)下午,一名男子突然大聲咆哮,逼迫孕婦讓出博愛座,驚嚇周圍乘客,還好到站後,保全立刻將人帶下車,另外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一名婦人闖入17樓貴賓廳,警方到場還自稱是總經理,大吵大鬧。

富達法律事務所徐菀蔚律師表示,社維法擾亂秩序的行為,不限於在公共場所,如果有擾亂住戶或公司行號,也屬於規範的範圍。本件行為人無故擅自闖入飯店未開放的行政貴賓廳區域,且經勸導不聽,依據社維法,屬於在公司行號的藉端滋擾行為,因此遭處罰緩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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