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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罷免高虹安連署破千份 遭疑恐淪傀儡市長 邱臣遠避答快步離去 李育昇律師解說代理市長之相關規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罷免高虹安連署破千份 遭疑恐淪傀儡市長 邱臣遠避答快步離去│三立新聞 記者 侯彩紅 何孟哲 黃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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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停職。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自今天起生效,職務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北檢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及其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人。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上午11時宣判,高虹安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長、副市長代理。

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高虹安因為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因此市長職務被停止,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來代理。但但如果之後高虹安認罪、或者三審判決定讞高虹安有罪,或者遭罷免,則高虹安將喪失市長職務,副市長邱臣遠也不能再代理職務了。如果剩餘市長任期少於兩年,會是由行政院派員代理市長職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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