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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遭勒令停業3個月 負責人擺爛”無力負擔賠償”!│中視新聞 記者|曹文寧、余聖行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b0WU3aBpkmE?si=Y1t0h848s9dtHSIw
將292名台灣遊客,丟包在越南富國島的年代旅行社,昨天由觀光署下令,停業三個月,品保協會也將年代旅遊火速踼出,負責人林子鈞直到剛剛才發出聲明,說公司財務困難, 無法對旅客負起賠償及出團責任!品保協會提出四種方案,協助前後七百多名的受害民眾,爭取回已繳的團費。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旅行社遭停業,無法再履行契約提供服務,消費者有權解除契約,如果已經繳費可以要求旅行社退款及其他賠償。如果旅行社不處理,可以向旅遊品保協會提起申訴或者採取訴訟等法律行動。如果旅行社有辦理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也會由保險公司來理賠。消費者在選擇出遊方案時,建議還是需要了解一下旅行社的信用及評論,比較有可能事前避免發生這樣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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