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私行拘禁罪

剴剴惡保母”再爆2童受害”! “綁嬰錄影”姊妹狡辯互咬?! 劉奕伶律師解說刑法強制罪跟私行拘禁罪的要件跟刑責



剴剴惡保母”再爆2童受害”! “綁嬰錄影”姊妹狡辯互咬?! │中視新聞 記者 吳昱霆、楊忠聖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a_S0Fv9gJ3c?si=TGOs_dqLQEqTxFfh


男童剴剴遭劉姓惡保母姊妹虐死,爆出還有兩名不到一歲的幼童也受害,劉彩萱將嬰兒的手腳綑綁在餐椅上,見到孩子大哭竟然錄影傳給妹妹,但他辯解說綑綁是為了防止孩子臥倒,堅持不承認施虐,而妹妹更是完全不認罪,庭上更爆出姊妹的律師,正在準備上訴剴剴案三審,讓民眾怒吼”以虐取樂必須重判!”

富達法律事務所劉奕伶律師表示,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是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而刑法第302條私行拘禁罪視情況更嚴重,達到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的程度,因此私行拘禁罪的刑責較重。本案保母只承認責任較輕的強制罪,但法官還是會去調查整個犯罪過程,如果認定保母的行為已經達到剝奪男童行動自由的程度,還是有可能會依據私行拘禁罪來重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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