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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費案大逆轉! 二審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 貪污罪撤銷具復職條件 高虹安:將儘速回到市長崗位|記者 游濤 鄭翔仁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Aq8ipdIWT24?si=2gGQ8NlI0pOItP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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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高虹安是民選地方首長,因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一審判決有罪時,依法必須「停止其職務」。但現在高虹安在二審就貪污部分獲得無罪判決,由於他的市長任期尚未屆滿,因此他是有權利向內政部申請恢復市長職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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