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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天祿舊址約滿占用仁濟院地 判賠201萬元|民視新聞 記者 張景涵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BBtmwzipbK0?si=-GNEPnD4KZHhD9NI
台北市西門町知名滷味「上海老天祿」,遭控先前的舊址土地占用私立台北仁濟院的土地,因此遭起訴請求拆屋還地。一審判「上海老天祿」敗訴,老店之後搬離舊址將土地歸還;另外雙方針對賠償土地租金仍有爭執,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3日判決上海老天祿須賠償201萬餘元。可上訴。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本案屬土地租賃契約終止後之無權占有糾紛,租約屆滿後承租人未返還土地,即成立不當得利,所有權人仁濟院得依法訴請拆屋還地,並請求占用期間之土地使用對價。一審判命返還土地,業主已自行拆除建物歸還用地,二審則另補計後續占用期間使用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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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先確認租約、終止通知與占用事實,必要時可透過存證信函、調解或訴訟請求返還租賃物及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可以。店面租約通常涉及營業損失、裝潢、押金、違約金與提前終止,建議由律師先檢查契約內容與證據。
終止後通常不再是租金請求,但可能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或損害賠償,仍需依契約與占用狀況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