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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包裹當球丟 業者:2年前已離職│台視新聞 記者 余孟潔、陳冠旻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HgrGgLy7-eY?si=pQKcSF6jdSye8V56
網路上最近流傳一段影片,有超商店員整理包裹,懶得用拿的,掃了條碼之後,乾脆直接向後拋、用丟的,如果位置不對,又撿起來,助跑再丟一次,包裹被當球丟,飛過貨架,旁邊拍攝者不但沒制止,還言語調侃,影片引發網友熱議,不過超商回應,表示這是2年前離職員工的「個人行為」,將會加強教育訓練。
富達法律事務所劉奕伶律師表示,店員故意將包裹亂拋,若導致物品毀損,會涉犯刑法的毀損罪,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雖然是員工個人的行為,但是如果消費者先向店家求償,店家身為雇主還是得要先對消費者負賠償的責任,但是之後可以轉向該名員工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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