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侵害個資,刑事律師

黃國昌遭爆”養狗仔跟監政敵” 跟拍政敵”不受新聞自由保護” 律師: 最高可處5年徒刑 李育昇律師解說妨害秘密、侵害個資等罪


黃國昌遭爆”養狗仔跟監政敵” 跟拍政敵”不受新聞自由保護” 律師: 最高可處5年徒刑│三立新聞 記者 游濤 吳杰澄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mqnYvPBZ6EA?si=PpLnkxxrHN0nRAGB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基於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媒體有採訪和報導真相的必要,但媒體仍不得無故窺視、打擾他人的私密空間,否則就超過新聞自由的界線。如果找狗仔記者去跟拍政敵,顯然是基於個人私利,逾越新聞自由的範圍,可能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以及個資法的侵害個資罪,合併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且要負民事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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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跟拍、偷拍或蒐集他人資料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可能涉及妨害秘密、個資法、跟蹤騷擾防制法、侵害隱私或民事損害賠償,需看蒐集方式與使用目的。

新聞自由是否可以作為跟拍抗辯?

新聞自由不是無限制保護。若行為超過必要範圍、侵害隱私或非法蒐集個資,仍可能產生法律責任。

被跟拍或個資遭濫用時可以怎麼辦?

可先保存照片、影片、發布內容、時間地點、對話與相關證據,再由律師評估民事求償、刑事告訴或保護令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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