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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遭爆”養狗仔跟監政敵” 跟拍政敵”不受新聞自由保護” 律師: 最高可處5年徒刑│三立新聞 記者 游濤 吳杰澄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mqnYvPBZ6EA?si=PpLnkxxrHN0nRAGB
富達法律事務所李育昇律師表示,基於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媒體有採訪和報導真相的必要,但媒體仍不得無故窺視、打擾他人的私密空間,否則就超過新聞自由的界線。如果找狗仔記者去跟拍政敵,顯然是基於個人私利,逾越新聞自由的範圍,可能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以及個資法的侵害個資罪,合併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且要負民事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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