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財產分配,夫妻間贈與

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不分產 陳幸妤籲大眾別犯跟她一樣錯-徐菀蔚律師解說夫妻間贈與以及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不分產 陳幸妤籲大眾別犯跟她一樣錯-民視新聞| 記者 唐詩晴、李奇

新聞連結:https://youtu.be/m-xji2cM-4A?si=gEjfujUbGjfzakUp

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千金陳幸妤自爆,與趙建銘長達25年的婚姻,劃下句點!陳幸妤二度在爆料,當年將診所店面贈與給趙建銘,卻自己獨自扛下6千萬的房貸,提醒大家別跟她犯一樣的錯,雖然大批網友幫腔,要渣夫還錢來,但律師也分析,陳幸妤想分店面,在法律上恐怕站不住腳。

富達法律事務所徐菀蔚律師表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基準時點,是以離婚當下為準,雙方自結婚起所增加之財產,原則上是各半。如果婚姻關係存續中有夫妻間贈與之情形,建議可以評估以附負擔贈與的方式處理,或許可以減少日後的爭議。

家事法律專區:https://fdlaw.com.tw/familylaw/

富達法律事務所
Line:https://line.me/ti/p/@fdlaw
電話:0277093611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fudalawyer
網站:https://fdlaw.com.tw/
電子郵件:info@fdlaw.com.tw

常見問題

侵害配偶權可以請求多少賠償?

金額會依外遇情節、婚姻狀況、證據強度、雙方身分與法院實務判斷,沒有固定標準。

外遇證據可以自己蒐集嗎?

可以,但必須注意合法性。若使用竊聽、侵入帳號或偷拍等方式,可能反而產生刑事或民事風險。

外遇案件一定要離婚嗎?

不一定。可依當事人需求評估是否只請求損害賠償、協議修復婚姻,或一併處理離婚、親權與財產分配。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